戶外場地之種類及收費標準與相關申請資訊                                                                   

自然教

育園區

管理單位

場地名稱

容納人數

收費金額

使用時間

保證金

申請文書

備註

溪頭

溪頭營林區

漢光樓

旁草坪

800

舞台拆裝費

2,000/

09:00

21:00

8,000

3

1.         申請表

2.         活動企劃書

3.申請單位證件影本4

1.請於使用前30天提出申請

2.其他注意事項5

正式活動使用

8,000/

水電費1

2,000/

流籠腳露天

音樂會草坪

3000

舞台拆裝費

4,000/

08:00

22:00

正式活動使用

16,000/

水電費2

4,000/

其他

 

比照漢光樓旁草坪收費標準

視場地而定

下坪

本處

教學研究組

植物園區

200

動:50人以下

動:50-200

1,000/

2,000/

08:00

17:00

1.申請表

2.活動企劃書

請於使用前14天提出申請

拍片

2,000/

和社

和社營林區

庭園廣場

200

活動:3,000/

08:00

17:00

1.申請表

2.活動企劃書

請於使用前14天提出申請

鳳凰

清水溝營林區

鳳麓廣場6

60

活動:1,500/

08:00-17:00

1.申請表

2.活動企劃書

請於使用前7天提出申請

任選四小時為一節,不滿四小時仍以一節計算。

1 正式活動使用時,如需配合水電使用(燈光及音響所須)則加收2,000元水電費。

2 正式活動使用時,如需配合水電使用(夜間路燈及廁所)則加收4,000元水電費。

3 本場地使用完畢後,申請單位應將場地清理恢復原狀,並檢附保證金收據,向園區申請復原查核及退還保證金,經園區查核無誤後,無息退還保證金。使用人未將場地清理回復原狀或毀損財物者,本處得代為清理或修復,其費用由保證金內支應,不足之數並追償之。

4 請檢附申請單位立案證照、活動承辦人與現場負責人員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5 需於活動場地懸掛廣告宣傳旗幟或帳篷,應於申請借用場地時一併於企劃書中提出申請,並於活動後隔日內拆除完畢。

6 鳳凰教育園區鳳麓廣場範圍圖及面積,詳見附件2-5

自然教育園區戶外場地使用及收費要點 自然教育園區戶外場地收費表(附件2-1) 自然教育園區戶外場地使用申請表(附件2-2) 自然教育園區戶外退費領據(附件2-3) 戶外場地使用保證金退還申請書(附件2-4)鳳凰自然教育園區鳳麓廣場收費場域(附件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