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教 育園區 |
管理單位 |
場地名稱 |
容納人數 |
收費金額 |
使用時間 |
保證金 |
申請文書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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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頭 |
溪頭營林區 |
漢光樓 旁草坪 |
約800人 |
舞台拆裝費 |
2,000元/日 |
09:00 ︱ 21:00 |
8,000元 註3 |
1. 申請表 2. 活動企劃書 3.申請單位證件影本註4 |
1.請於使用前30天提出申請 2.其他注意事項註5 |
正式活動使用 |
8,000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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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費註1 |
2,000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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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籠腳露天 音樂會草坪 |
約3000人 |
舞台拆裝費 |
4,000元/日 |
08:00 ︱ 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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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活動使用 |
16,000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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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費註2 |
4,000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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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比照漢光樓旁草坪收費標準 |
視場地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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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坪 |
本處 教學研究組 |
植物園區 |
約200人 |
活動:50人以下 活動:50-200人 |
1,000元/節 2,000元/節 |
08:00 ︱ 17:00 |
免 |
1.申請表 2.活動企劃書 |
請於使用前14天提出申請 |
拍片 |
2,000元/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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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 |
和社營林區 |
庭園廣場 |
約200人 |
活動:3,000元/節 |
08:00 ︱ 17:00 |
免 |
1.申請表 2.活動企劃書 |
請於使用前14天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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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 |
清水溝營林區 |
鳳麓廣場註6 |
約60人 |
活動:1,500元/節 |
08:00-17:00 |
免 |
1.申請表 2.活動企劃書 |
請於使用前7天提出申請 |
※任選四小時為一節,不滿四小時仍以一節計算。
註1 正式活動使用時,如需配合水電使用(燈光及音響所須)則加收2,000元水電費。
註2 正式活動使用時,如需配合水電使用(夜間路燈及廁所)則加收4,000元水電費。
註3 本場地使用完畢後,申請單位應將場地清理恢復原狀,並檢附保證金收據,向園區申請復原查核及退還保證金,經園區查核無誤後,無息退還保證金。使用人未將場地清理回復原狀或毀損財物者,本處得代為清理或修復,其費用由保證金內支應,不足之數並追償之。
註4 請檢附申請單位立案證照、活動承辦人與現場負責人員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註5 需於活動場地懸掛廣告宣傳旗幟或帳篷,應於申請借用場地時一併於企劃書中提出申請,並於活動後隔日內拆除完畢。
註6 鳳凰教育園區鳳麓廣場範圍圖及面積,詳見附件2-5。
自然教育園區戶外場地使用及收費要點 自然教育園區戶外場地收費表(附件2-1) 自然教育園區戶外場地使用申請表(附件2-2) 自然教育園區戶外退費領據(附件2-3) 戶外場地使用保證金退還申請書(附件2-4)鳳凰自然教育園區鳳麓廣場收費場域(附件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