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計畫實施要點


計畫名稱
計畫內容
備註
全民造林運動實施計畫─造林地撫育管理暨留床苗木撫育計畫
自民國85年10月起,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執行全民造林運動綱領,由林業管理經營機關輔導推動。凡國有林地、公私有林地、原住民保留地之林業用地,均為造林之對象,並以各種租地造林地、原住民保留地及山坡地林業用地之超限利用者為優先。自94年1月1日起乃暫停新植獎勵造林案,唯對93年度以前之造林地,其後續林木撫育工作仍續予補助,並辦理補植苗木之撫育。

森林作業組
空氣污染防治基金環境綠化計畫 為配合環保署未來規劃上下游培育苗木之目標,結合本處三處苗圃為上游,南投縣政府、台東縣政府、苗栗縣政府為苗木撫育下游單位。另全面採用六吋美植袋培育撫育優質苗木,以供應各空品淨化區新種及補植之各項需求。 森林作業組
綠色造林先驅示範計畫

為維護國土保安、山坡地之超限利用、沖蝕溝、陡峻裸露地、崩塌地等生態敏感區域,仍須加強造林,厚植森林資源。故依據獎勵輔導造林辦法規定,於本處轄內之林地符合辦法規定之區域實施造林。

森林作業組

人工林中後期撫育暨管理計畫
完成六年生以上之人工林中後期撫育,以改良林相、提高林地蓄積、改善水土保持、綠化國土,並兼具教育示範之效益。增加森林被覆度加強撫育期達到水土保持功能,減少天然災害及土石流之發生。使人工造林地發揮土砂扞止、涵養水源之保安功能、厚植森林資源。維持及監控森林健康度。增加林木材質及材積生長。推動認養造林、提高人人愛林、護林之意識,達到森林保育之真善美境界。

森林作業組
社區林業計畫

本處自99年度起,由本處經費補助社區組織辦理「社區林業案計畫」,將結合在地社區專業團隊及社區組織,在社區營造過程中融入森林生態系經營理念,向社區宣導山林保護觀念,引導居民以關心化為行動;並期望實現居民參與,與本處共同永續管理山林,創造共同之福利,讓社區整體發展及森林永續經營共存共榮。有鑑於社區林業計畫第一階段執行效果卓著,為積極協助社區發展,於102年度已將本處社區林業作業規範修改-增訂第二階段申請篇章,以供轄內社區及相關團體計畫申請之依據,本計畫實施目標如下:
(一)理念溝通:向具有社區營造意願的民間社團或社區組織進行理念溝通,讓他們認識林業,瞭解未來要推動之林業面向的社區營造。
(二)社區實務操作:結合社區專業社團、地方人士及專業工作者共同為社區民眾辦理訓練,以凝聚社區民眾向心力、宣導林業社區理念及進行社區人才培訓。由社區居民共同參與、規劃、整合社區資源,辦理具社區特色,並能凝聚共識的社區活動。
(三)示範社區營造:選擇理念相同,有強烈合作意願,具有社區營造操作能力,並位於國家森林週邊社區為「林業示範社區」。於社區發展過程中,做充份的理念溝通及適時專業導引,將有助於建立互信,並朝著彼此有利且正確的方向發展。
目前,每一提案單位每年最多申請1個計畫案,受理申請期限於當年度1月底前,通過初審之社區,本處於2月底前辦理審查會。
「社區林業計畫」作業規範及歷年社區林業計畫補捐助案如下

作業規範
歷年社區林業計畫補捐助案


管理組

獎勵輔導造林計畫


自民國85年10月,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執行全民造林運動綱領,由林業管理經營機關輔導推動。凡國有林地、公私有林地、原住民保留地之林業用地,均為造林之對象,並以各種租地造林地、原住民保留地及山坡地林業用地之超限利用者為優先。自94年1月1日起乃暫停受理林農申請新的獎勵造林案,唯對93年度以前即已申請有案者,其後續林木撫育工作仍續予補助。
統計本處歷年完成受理20件契約林地(93年以前核准有案者)申准補助獎勵造林,面積共46.59公頃,每筆受補助獎勵之契約林地其造林木成活率均達標準以上,推動效果顯著。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自97年9月起再度開辦獎勵造林,其為「獎勵輔導造林計畫」,相關資料參見下列網頁:
獎勵輔導造林辦法
http://www.forest.gov.tw/ct.asp?xItem=28911&ctNode=1799&mp=1
獎勵造林審查要點
http://www.forest.gov.tw/public/Data/07221361371.doc
獎勵造林樹種及每公頃栽植株數基準表.pdf


管理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