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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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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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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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進入園區進行導覽解說遊園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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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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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行動不便者、老人、孕婦或有特殊疾病之兒童優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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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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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頭自然教育園區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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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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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並配合園區開放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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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專車使用及管理要點 
| 使用及管理要點 |
| 一、 |
目的:
為提供行動不便之老弱婦孺及肢體殘障行動不便者,能進入園區進行導覽解說遊園活動與園區整體空氣品質之維護,特訂定本要點。 |
| 二、 |
服務對象:
1. 身體肢體殘障易辨行動不便者。
2. 老人或重大疾病患者。
3. 孕婦或有特殊疾病之兒童。
4. 一般遊客須前3項對象無人提出申請時,方可同意申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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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上午8時至下午5時止,並配合園區開放時間。 |
| 四、 |
申請方式及使用費用:
| 1. |
本電動專車服務採預約方式實施,申請預約請於7日前填寫導覽解說電動專車遊園申請表,傳真至溪頭營林區辦理;傳真機號碼049-2612042。預約申請要件審查以二、服務對象1-3款為優先考量(請附證明)。 |
| 2. |
當日無人預約或無特殊需求時,始開放一般遊客提出申請。 |
| 3. |
導覽解說及車輛清潔維護費:採包車制1000元/時。持身心障礙手冊優先使用。 |
| 4. |
本電動車遊園服務配合提供園區導覽解說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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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
行駛路線〈參考〉:
| 1. |
一小時路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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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大學池→竹廬→空中走廊→神木→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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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兩小時路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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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大學池→大學坑土石流教學區→空中走廊→神木→竹廬或植物進化探索園→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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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
電動車使用須知及注意事項:
| 1. |
車輛駕駛員以溪頭營林區員工及經受車輛駕駛訓練合格之替代役男為原則,必要時配合志工協助。 |
| 2. |
行駛前先確認相關安全措施妥善,車輛行駛中嚴禁遊客臨時跳上、下車,車輛停妥後方可下車,以免發生意外。 |
| 3. |
乘客須遵守駕駛說明之各項安全規定及注意事項。 |
| 4. |
搭乘電動車禁止於車上食用飲料等各種食物。 |
| 5. |
行駛過程中如有任何身體不適狀況,請立即反應駕駛員聯繫溪頭營林區辦公室尋求協助。 |
| 6. |
電動車嚴禁超載及載運任何危險物品。 |
| 7. |
非駕駛員嚴禁操作車輛或進行任何簡易維修。 |
| 8. |
行駛過程中如發生任何車輛故障或意外,請聽從駕駛員指示協助後續處置。 |
| 9. |
如發生任何緊急事件,無法處理時,請儘速聯繫溪頭營林區辦公室049-2612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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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申請表 電動車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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